中国恢复部分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进口

中国恢复部分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进口

中国海关总署称,在持续开展针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的长期国际监测和中国独立取样监测且结果未见异常,日本承诺保障输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决定有条件恢复日本部分地区水产品进口。即日起恢复部分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进口,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埼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0个都县除外。日本输华水产品企业应当符合中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等相关规定。日本水产品进口申报时,应提交日本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和产区证明。

—— 中国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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